上班的時候,我總是素著一張臉,頂多撇個兩下眉毛,打從國中開始我就已經學會如何在
短時間化畫眉毛,又剛好經歷過了鄭秀文時代,在剛出社會的時候也有樣的學起鄭秀文的
有型粗眉毛,這幾年鍛鍊下來,畫眉毛是我每天上班唯一會做的事。

俗話說「世上沒有醜女人,只有懶女人」沒錯,我認同這句話,但相對的我也就是那個懶
女人,因為我不喜歡洗澡、洗頭,如果可以不出門的話,我還可以整天不刷牙、洗臉。

很髒,我知道。(但我還是勇於追求愛情,這跟髒沒關係吧?而且我不說也沒人知道。)

當「干物女」這名詞出來的時候,我第一個直覺:「那不就是在說我嗎?」我的房間並不
大,走起路來都困難重重,必須墊起腳尖撥開路障才能走到床邊,電視機也因為遙控器壞
了一直閒置在櫃子上,衣物也一件件交疊在一起,分不清楚哪些是洗過和未洗過的,雖然
如此,我每天還是過的很開心。

因為我就是我,我不需要為了誰而改變,而我依然為了這種自我深深自豪,更因為談了戀
愛,我的快樂指數每天持續上揚。

我出門的時候,會刻意打扮,但絕對不會把上班穿的衣服穿出去在其他玩樂場合(上班穿
的很簡單樸素),因為我不喜歡在娛樂場所被其他人認出來,或許我偽裝技術太好,目前
都還沒有遇到過公司同事。

然而化起妝後,幾個跟我熟識的女性朋友紛紛告訴我:「妳有化妝跟沒化妝差很多,簡直
像是換了一個人。」

碼的,聽到這句話,我不曉得要笑著說謝謝讚美還是直接給那朋友一巴掌,因為我聽不懂
這句話是褒還是貶,就像我永遠聽不懂男人告訴我:「妳眼睛很漂亮。」這句話是指全身
上下只有眼睛漂亮,還是為了想跟我上床才脫口說出。

我喜歡參加任何派對,上至睡衣派對下至海邊比基尼派對,只要朋友能夠聚在一起飲酒作
樂的地方,我通通都會參加,我喜歡涉入人群裡一起笑鬧著,只有這樣我才覺得自己是存
在又青春的。

每次玩到通宵,睡沒幾個小時,我總抓了幾顆維他命B往肚裡吞,然後戴上塑膠框眼鏡蓋
住我的熊貓眼,隨便穿了衣服就去上班了。

玩樂的隔天我喜歡把去哪裡玩樂的事情告訴我的同事,我的同事每個都像是乖巧的家庭主
婦,她們像是我的朋友一樣,就好比我這陣子因為朋友介紹而認識的一個男孩子,像這類
的是其我也把喜歡他的心情分享給同事聽。

她們看到我玩樂的照片,每個人都驚訝不已,個個讚我是百變女王,原因是她們認為我平
時素著的一張臉可以變化成好幾種不一樣的面貌。

至於現在那個男孩子已經變成了我的男朋友,我和那個男孩子是在上週一個變裝派對認識,
我們喝著酒,憑著彼此有些微醺的膽量,在昏暗的置物櫃旁接吻。

突然間,我把他推開,然後我主動問他:「我們在一起好不好?」
「嗯。」他點頭。
接著我又主動繼續狂吻著他。

我和他如此迅速進展連我們倆都嚇一跳。

向來,不管做什麼事情我就是喜歡主動出擊,甚至刻意劃分好生活區塊,在白天我是個平
凡OL,而在夜晚就是個不按牌理出牌樣貌百變的女王。

但是,我的房間還是一樣亂。






※本文同步刊登於MSN女性時尚頻道「戀愛心情」之「幸福記事簿」專欄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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