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是物品、美食、寵物…等,只要自己已經不喜歡了,就會開始迷戀另一個新的開始。

有陣子你可能很喜歡吃某樣食物,甚至別人想分你一口來吃,你卻緊抱著那食物不給人;
買了一台很漂亮的相機,但是使用了一陣子後,因為效能的關係,你想淘汰舊相機,你
還在想:『最近好多朋友生日,該送給哪個朋友好呢?』

不愛了,就有正當的理由。
會放手的,更能確定是自己不想要的。

假設你是一個單身人,內心不時覺得很寂寞,偶爾發覺自己其實身邊也需要一個伴來陪,
突然間,在你的眼前有個條件好的對象,你會願意放手介紹給你的單身好朋友嗎?

若不是十足的好朋友,這樣的行為等於是自殺性斷送幸福,替自己即將獲得愛情的生活畫
上句點,我相信沒有多少人有這個能耐可以做這樣的犧牲。

誰願意?

是啊,誰都不願意放掉手中最好的機會。

那麼為什麼自己還不肯付出行動,是因為喜歡享受曖昧期的朦朧美還是因為在一段感情剛
開始的時候你是屬於被動型?

既然遲遲不肯墜入愛河,就表示你還在觀察其他對象,但是當你心中認定了哪些人是你要
的,或是不要的,你為什麼還會把那些不要的緊握在手中呢?

許許多多答案無法解讀出自己的『為什麼』。

只是我們可以解讀出,當一個人愛上另一個的人時,就算身邊的親朋好友再三反對,你仍
舊是要突破閒言閒語不顧一切去愛那一個人。

這,就是為了愛。

對一個人的喜歡與愛,總可以用許多不同的藉口與理由去告訴其他人,讓自己的喜歡與愛
成為合理化。

而,當你擁有眾多追求者,你會願意放手其中幾個給身邊的單身朋友嗎?
這跟吃到飽的感覺很類似,花了多少錢,就是要吃夠本才會覺得划算、值得。

相對的,遇到你認為和你非常match的對象,你一定會想要和他來一段戀愛,即使談不成戀
愛,但你仍想要和他譜出一段難忘的回憶,因為你想要在他心中成為他獨一無二的好朋友或
是一段美好回憶。

然而,本來緊握在你手中的對象,突然間你想放手了,那個對象想必是你不再想眷戀的對象,
那個人你可以變得很大方介紹給你的單身朋友,都只是因為你覺得『我對他已經沒有感覺了』。

會放手的,必定是不想要的。

不曉得你現在手中握緊了幾個人頭,願意分送給其他人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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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亞美將‧amij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