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是什麼關係,兩人在一起會影響是相互絕對的,但是影響好、影響壞為什麼得怪罪到另一個人身上?

自己的情緒受另一人影響,把自己原先該有的腳步給打亂,然而不只是單純影響到自己的情緒,就連生活生計上都連帶受到了影響。

如果堅持腳步,做自己該做的,強硬的走下去,是不是能夠更快換來好心情呢?

事情變得很多有兩種,一種是因為自己太過懶惰,把事情累積到太多,一時之間讓自己覺得煩躁;另一種是自己都在忙別人不做的事情,自己在旁緊張的半死,攬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變得更多。

這兩種人都是活該,而我就是後者的活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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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亞美將‧amij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